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九游会网址j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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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九游会网址j9

发布时间:2015-05-06 来源:学生处 作者:学生处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文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了在我校落实好此项工作,切实开展优秀学生典型评选宣传工作。

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文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晋教助【2015】2号)精神和要求,为了在我校落实好此项工作,切实开展优秀学生典型评选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我校受国家资助的本科在校生和毕业生(上届活动中,我校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的谢洪同学已获评,不在参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 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三、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按照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开展。各学院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积极组织、认真评选,推荐本学院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经学校汇总评选后,推荐上报山西省教育厅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由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复评出山西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终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并对入选者颁发证书,予以表彰。

四、评选名额,

每个学院推荐上报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1名,学校汇总后再从其中评选出5名,推荐上报至山西省教育厅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五、材料报送及有关要求

1.被推荐学生要统一填写《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请表》纸质版1份(见附件1)。

2.个人事迹书面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和本人照片(详细要求见附件2)。

3.各学院于5月19日前将推荐材料送至学生处522办公室或明向校区学生事务部资助学贷室231室,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6018776或3176987。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4.各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此次活动和国家资助政策,认真审查被推荐学生事迹及其材料,确保真实确切,不得抄袭,不得弄虚作假。

附件:

学生处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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